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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招办工作职责范围
 

一、小学升初中(初招)
1.统计应届小学毕业生人数及户口分布情况。
2.按事业规划和就近入学原则,划分各中学招生区域范围。
3.安排外区县回本区应届毕业生的就近入学。

二、初中升高中(中招)
1.统计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及户口情况。
2.组织应、往届初中毕业生的招生体检。
3.编印招生计划书,征订各种招生资料。
4.组织各种类型面试和能力测试的报名及测试工作。
5.组织实施招生报名、考试、阅卷、登分工作。
6.按招生计划,实施招生投档和录取工作。

三、高中升大学(高招)
1.组织应、往届高中毕业生的招生体检。
2.征订各种招生资料。
3.组织外语口试报名及高考的报名和考试工作。
4.参与高考录取工作。

四、成人考试、自学考试
1.组织安排成人高校招生的考试工作。
2.组织安排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。

2004-11-16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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